婚姻登记常见问答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哪些人的婚姻登记申请?
自2025年5月10日起修订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2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二、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一)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中国公民结婚登记申请,所需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四、中国公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现行做法,如果当事人事先预约且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当场发证,或办理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在符合规定期限内到馆办理的,当场发证。
五、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是否和中国境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同中国境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中国公民想在国外与外国人结婚,是否可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领取结婚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只为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在当地长期居留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如一方为外国公民,当事人可根据当地法律在当地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如结婚证拟在中国境内使用,再办理结婚证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七、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证丢失了,可否在驻外使领馆补领?
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证件如丢失,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八、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中国公民离婚登记申请,所需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九、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加入了外国国籍,如欲离婚,应如何办理?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加入了外国国籍,如欲离婚,可直接在居住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或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中国境内一方当事人原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
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外,当事人还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中国内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手续后定居国外,可否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不可以。只有该婚姻关系在本馆缔结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方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