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特区签证须知

2026-07-09 20:04

一、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肯尼亚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非肯尼亚籍的第三国公民,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二、拟在港停留超过90天,或赴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肯尼亚公民或第三国公民,需提前申请赴港签证。

三、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间、申请费用、付款方式

(一)申请方式: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或通过签证中心提交申请(部分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二)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长于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总时间的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根据访港目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1张证件照。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3、第三国申请人需提交在肯尼亚的居留身份证明。

4、根据访港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一般为4个工作日。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通常需要1个月或更长。

(四)申请费用:

1、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通过使馆转送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需申请人向使馆支付电报联络费20美元/人。

(五)付款方式: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方式缴纳签证费用。

2、向签证中心递交的申请,需前往使馆指定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