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简介

2026-02-04 21:00

1978年10月,联合国人居中心成立。2001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56/206号决议决定将联合国人居中心升格为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即联合国人居署(以下简称人居署),成为联合国大会的直接附属机构。人居署是联合国系统负责协调人居和城市化问题的机构,目标是推动全球实现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及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人居署主要关注领域除了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式贫民窟改造等传统的核心工作领域之外,还关注城市立法、风险管理、性别平等、青年问题以及城市化进程中所有参与者的能力建设等问题。

人居署由联合国副秘书长、执行主任领导,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现任执行主任是阿纳克劳迪娅·马林涅罗·森特诺·罗斯巴赫女士(巴西籍),2024年6月经联合国秘书长提名并获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决议予以任命,2024年8月就任,任期4年。

人居署治理架构由三部分组成:(1)人居大会:实行普遍会员制,由193个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四年召开一次,首届人居大会于2019年5月召开。(2)执行局:由36个成员国组成,经人居大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2-3次会议。(3)常驻代表委员会:每4年以开放式方式召开2次会议。

人居署内设机构包括:

一、执行主任办公室(Office of the Executive Director) 。其直属机构包括人居署布鲁塞尔办公室、人居署日内瓦办公室、法律办公室、资源动员办公室。

二、全球知识与宣传司(Global Knowledge & Advocacy Division)。该司下辖知识和创新局、宣传与倡导局、重大活动工作组、世界城市论坛办公室。

三、全球解决方案司(Global Solutions Division)。该司下辖计划、财务和政策局,住房、土地和基础服务局,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地化和治理处,气候变化和城市环境处。

四、区域项目司(Regional Programmes Division)。该司主要负责联络五大区域办公室及监管相关区域项目进展,包括非洲区域办公室、阿拉伯区域办公室、亚太区域办公室、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区域办公室,以及东欧和中亚办公室。

五、行政司(Corporate Management Division)。该司主要负责战略、规划和监督,预算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风险管理和运营支持。

六、治理机构秘书处

七、纽约办公室

八、独立评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