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行证签发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12-28 16:17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

  本通知适用于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首次申办旅行证,应向其出生地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申请人因原旅行证到期(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丢失、损毁等原因申请换(补)发旅行证,可向各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

  二、材料要求

  (一)颁发(为从未持有旅行证件者首次签发旅行证)

  1.通过“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ppt.mfa.gov.cn/appo/)进行预约,并打印在线填写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CPT-301)1份;亦可直接来使馆办理,现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申请人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8.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9.此材料要求不适用于中国公民境外代孕所生子女。

  (二)换发(为已持有旅行证者签发新的旅行证)

  1.通过“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ppt.mfa.gov.cn/appo/)进行预约,并打印在线填写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CPT-301)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三)补发(为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申请人签发新的旅行证)

  1.通过“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ppt.mfa.gov.cn/appo/)进行预约,并打印在线填写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CPT-301)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旅行证复印件(如有);

  4.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

  5.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三、发证时限

  受理后一般于4个工作日内发证。人道主义协助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个别情况下因核实申请人信息耗时较长,发证时限可能会适当延后。